9月3日,海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18岁(含)以下儿童青少年参保患者开展“心理咨询”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对“心理咨询”医疗服务项目内涵、价格等进行规范。
此次《通知》中的“心理咨询”医疗服务项目内涵包括: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和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就来访者的心理困惑,提供建设性的指导和建议。
医保支付条件为限18岁(含)以下;限每周一次;限二、三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心理咨询的医疗机构。
《通知》规定,18岁(含)以下儿童青少年开展“心理咨询”项目按医保甲类支付类型进行支付,意味着患者可以全额报销,或只需要承担很少一部分。
《通知》规定,心理咨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一类价45元,二类价40.5元,三类价36.5元。
其实,海南省并不是第一个把心理服纳入到医保中的省份:
广东省2021年8月起,医保便正式开始报销心理治疗项目,将其纳入广州社保普通门诊,三级医院每次报销200元,二级医院每次报销180元,一级医院每次报销160元;
2022年的时候,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也发布了《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规定心理治疗的医保支付类别由“丙类”调整为“乙类”,执行三类、二类和一类医院收费政策,支付标准分别为200元/次、180元/次和160元/次。
《中国城镇居民心理健康白皮书》显示,中国73.6%的人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16.1%的城镇居民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心理完全健康的城镇居民仅为10.3%。
可以说,心理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而心理治疗对大部分人来说,又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根据一项针对上海某三级精神病医院住院抑郁症患者经济负担的研究,调查对象的年人均总费用超过7万元。
但上述提到的医保报销政策,都严格限定在“心理治疗”范畴,针对的往往是比较严重的精神障碍,如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等。
此次海南省的这份《通知》,明确将“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就来访者的心理困惑,提供建设性的指导和建议”也纳入到报销范围内。
不过,本次《通知》规定的报销人群仅限于18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人群,或是因为要响应教育部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政策,着力解决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
《通知》中规定的一类价仅为45元,更是引起广泛的争议。
后续海南省是否会对此进行调整,是否会扩大报销的人群,以及在海南省之后,是不是会有更多的省份跟进,对心理咨询服务进行医保报销,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附:
海南省心理咨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
文章来源:心榜